今年以来,我站扎实推进全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作,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制定标准,切实规范工程建设。在调研摸底、多次征求相关厅局、园林景观设计等单位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以林业厅名义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宁夏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49号),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建设适用范围、建设条件、功能分区、建设内容、养护管理等5方面的内容;拟定《宁夏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考核管理办法》,正在征求修改意见;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规范市民休闲森林公园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4〕115号),从控制建设规模、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指导项目用地报批等4方面,对公园规划建设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了公园规划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严格审查,科学指导编制规划。多次组织召开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住建厅、银川市园林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专家,以及宁夏森淼景观规划设计院、宁夏宁苗园林景观设计院等园林景观设计单位的专家,对吴忠市、中卫市、灵武市等22个市、县(市、区)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建议。即将组织对金凤区、永宁县的总体规划进行重新审核,平罗县、西吉县正在重新编制总体规划。
加大督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厅领导及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调研,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情况,督促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等县(市、区)加快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指导青铜峡市、贺兰县规划选址变更等问题。通过督查,各市、县(市、区)对市民休闲森林公园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6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工作,10月底前全部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开工建设”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已基本提前完成。全区已有20个市、县(市、区)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通过专家审核,24个市、县(市、区)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已全部提前开工建设,但中卫市因公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问题已暂停工程建设。(何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