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绿协发〔2025〕07号
各园林绿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决定》(宁建规发〔2025〕12号)文件,宁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经研究,现决定对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相一致的《宁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宁绿协发〔2023〕11号)及《宁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宁绿协发〔2023〕12号)文件进行废止,废止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宁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