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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山林业局出台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2014-05-16 10:45:4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局林木种苗产业的宏观指导和规范管理,提升各级监管力度,保护林木种苗质量,推动我局林木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六盘山林业局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规定了全局苗圃地和苗木管理实行林业局宏观监管,各单位具体经营的方针;要求苗木生产要转变观念,打破以往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的做法,积极发展六盘山乡土树种的生产,突出六盘山特色苗木品牌效应。凡出售苗木的单位,均由林业局统一办理“三证一签”。《管理办法》明确了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管理,规范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强化人员职责管理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鼓励各单位探索、尝试种苗生产中的新方法、新技术,对成绩突出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
 
   《管理办法》是六盘山林业局首次制定出台的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理顺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明确了人员职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把监管的有效性和生产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我局种苗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